《科學實驗建筑設計規范》JGJ91-93
1、供配電
1.1 實驗室的用電負荷分級及供電要求,應根據重要性及中斷供電在政治、經濟、科學實驗工作上所造成的損失或影響程度按現行的《工業與民用供電系統設計規范》的規定執行。
1.2 城市電網電源質量不能滿足用電要求時,應根據具體條件采用相應的電源質量改善措施(如:濾波、屏蔽、隔離、穩壓、穩頻及不間斷供電等措施)。
1.3 用電負荷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宜采用交流不間斷電源系統供電。
1.3.1 當采用備用電源自動投入(BZT)或柴油發電機組應急自起動等方式仍不能滿足要求時;
1.3.2 當采用一般穩壓穩頻設備仍滿足不了對穩壓、穩頻精度要求時;
1.3.3 當實驗或設備需要保證順序斷電操作安 全停機時;
1.3.4 當停電損失大于不間斷電源設備購置費用和運行費用的總和時。
1.4 低壓配電系統無特殊要求時,應采用頻率50HZ,電壓220/380V系統。系統接地型式宜為TN—S或TN—C—S。有特殊要求時,應按實驗儀器設備的具體要求確定。
1.5 供配電系統應預留適當的備用容量及擴展的可能。
1.6 在同一科學實驗建筑(室)內設有兩種及以上不同電壓或頻率的電源供電時,宜分別設置配電保護裝置并有明顯區分或標志。當由同一配電保護裝置供電時,應有良好的隔離。
不同電壓或頻率的線路應分別單獨敷設,不得在同一管內敷設。同一設備或實驗流水線設備的電力線路和無防干擾要求的控制回路允許同一管內敷設。
1.7 實驗室負荷可由專用變壓器供電,也可由共用變壓器敷設專用的低壓配電線路供電。
沖擊性負荷、波動大的負荷、非線性負荷、較大容量的單相負荷和頻繁起動的設備等,應由變壓器低壓母線處用單獨饋線回路供電或由單獨變壓器供電。
1.8 通用實驗室的用電設備可由固定在實驗臺或靠近實驗臺的固定電源插座(插座箱)供電。電源插座回路應設有漏電保護電器。各實驗室電源側應設置獨立的保護開關。
1.9 實驗室供配電線路宜采用銅芯導線(電纜)。
1.10 科學實驗建筑按具體要求,可設置實驗室工作接地、供電電源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實驗室特殊防護接地及防雷接地。
2、照明
2.1實驗室平均照度標準
房間名稱 平均照度(lx) 工作面及高度(m) 備注
通用實驗室 100-150-200 實驗臺面0.750.75 一般照明
生物培養室 150-200-300 工作臺面0.750.75 宜設局部照明
天平室 100-150-200 工作臺面0.750.75 宜設局部照明
電子顯微鏡室 100-150-200 工作臺面0.750.75 宜設局部照明
譜儀分析室 100-150-200 工作臺面0.750.75 一般照明
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 100-150-200 工作臺面0.750.75 一般照明
研究工作室 100-150-200 桌面0.750.75 宜設局部照明
學術報告廳 100-150-200 桌面0.750.75 一般照明
設計室、繪圖室、打字室 200-300-500 桌面0.750.75 宜設局部照明
管道技術層 30-50-75 地面 一般照明
2.2 科學實驗建筑用房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勻度,按低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確定,其數值不宜小于0.7。
2.3 采用分區一般照明時,非實驗區和走道的照度,不宜低于實驗區照度的1/3~1/5。
2.4 采用一般照明加局部照明時,一般照明不宜低于工作面總照度的1/3,宜不應低于50lx。
2.5 實驗室(除暗室外)不宜用裸燈。通用實驗室宜采用開啟或帶格柵直配光型燈具。開啟型燈具效率不宜低于0.7,帶格柵型燈具效率不宜低于0.6,實驗室燈具格柵、反射器不宜采用全鏡面反射材料。
2.6 通用實驗室宜采用熒光燈,層高大于6m的實驗室宜采用高強氣體放電燈。
2.7 潮濕、有腐蝕性氣體和蒸汽、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等場所,應選用具有相應防護性能的燈具。
2.8 重要實驗場所應設置應急照明,應急照明的設置應符合現行的《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2.9 生物培養室宜設紫外線滅菌燈,其控制開關應設在門外并與一般照明燈具的控制開關分開設置。
2.10 照明負荷宜由單獨變壓器、單獨配電裝置或單獨回路供電,應設單獨開關和保護電器。照明配電箱宜分層或分區設置。
3、 接地
3.1 科學實驗建筑按具體要求,可設置實驗室工作接地、供電電源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實驗室特殊防護接地及防雷接地。
3.2 實驗室工作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按實驗儀器、設備的具體要求確定。無特殊要求時,不宜大于4Ω。供電電源工作接地及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Ω。實驗室特殊防護接地電阻值按具體要求確定。防雷接地電阻值應符合現行的《建筑防雷設計規范》的規定。
3.3各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無特殊要求時,接地電阻值不宜大于1Ω。如防雷接地需單獨設置,應按現行的《建筑防雷設計規范》的規定采取防止反擊措施。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JGJ16-2008
1 低壓配電導體截面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敷設方式、環境條件確定的導體截面,其導體載流量不應小于預期符合的大計算電流和按保護條件所確定的電流;
2)線路電壓損失不應超過允許值;
3)導體應滿足動穩定與熱穩定的要求;
4)導體小截面應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配電線路每一相導體截面不應小于表4.1的規定。
表4.1 導體小允許截面
布線系統形式 線路用途 導體小截面(mm2)
銅 鋁
固定敷設的電纜和絕緣電線 電力和照明線路 1.5 2.5
信號和控制線路 0.5 -
固定敷設的裸導體 電力(供電)線路 10 16
信號和控制線路 4 -
用絕緣電線和電纜的柔性連接 任何用途 0.75 -
特殊用途的特低壓電路 0.75 -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 GB50052-2009
1 電力負荷應根據對供電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斷供電在對人身安 全、經濟損失上所造成的影響程度進行分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應視為一 級負荷。
1)中斷供電將造成人身傷害時。
2)中斷供電將在經濟上造成重大損失時。
3)中斷供電將影響重要用電單位的正常工作。
2 在一 級負荷中,當中斷供電將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設備損壞或發生中毒、爆炸和火災等情況的負荷,以及特別重要場所的不允許中斷供電的負荷,應視為一 級負荷中特別重要的負荷。
3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為二級負荷。
1)中斷供電將在經濟上造成較大損失時。
2)中斷供電將影響較重要用電單位的正常工作。
4 不屬于一 級和二級負荷者應為三級負荷。
5 一 級負荷應由雙重電源供電,當一個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個電源不應同時受到損壞。
6 一 級負荷中特別重要的負荷供電,應符合下列要求:
1)除應由雙重電源供電外,尚應增設應急電源,并嚴禁將其他負荷接入應急供電系統。
2)設備的供電電源的切換時間,應滿足設備允許中斷供電的要求。
7 備用電源的負荷嚴禁接入應急供電系統。
《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 GB50333-2002
1 配電線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1.1 潔凈手術部保證用電可靠性,當采用雙路供電源有困難時,應設置備用電源,并能在1min內自動切換。
1.2 潔凈手術室內用電應與輔助用房用電分開,每個手術室的干線單獨敷設。
2 配電、用電設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2.1 潔凈手術室內禁止設置無線通訊設備
3 潔凈手術室有下列可靠的接地系統:
3.1 心臟外科手術室設置有隔離變壓器的功能性接地系統。